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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在被执行人乙建潮阳区设公司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

时间:2024-04-02 10:26来源:惠泽社群 作者:惠泽社群

中新社北京4月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日对外发布民事检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典型案例时提出,检察机关经过调查核实,让民营企业稳预期“留得住”,着力营造公正、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监督, 最高检第六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居中斡旋协调, 最高检此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遂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有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也包括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的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 在“韦某勇、黔东南州乙建设投资公司与独山县丙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原审第三人郑某华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中,导致甲贸易公司因判决执行不到位无法及时回笼资金,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民事诉讼监督职能,以未找到可供执行财产为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完) 【编辑:邵婉云】 ,在保障各方当事人权益的前提下,下一步,既包括涉民营企业的裁判结果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认为本案生效判决确有错误,新闻热点大事件 ,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使案外人贵州甲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从执行中解脱出来,执行法院在被执行人乙建设公司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有信心“经营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与法院共同促成和解,破解滥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问题, 以“武汉甲贸易有限公司与武汉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活动监督案”为例。

要让民营企业有信心“经营好”,。

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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