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国内 >

搭建起生态受益者和保湘桥区护者之间的利益分享机制

时间:2024-05-18 14:40来源:惠泽社群 作者:惠泽社群

对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纵向补偿,作为我国生态保护补偿领域首部法律法规,坚持生态富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条例》在现有的分类补偿方式基础上,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等生态要素开展保护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补偿,明确了国家加大补偿资金投入力度。

分类补偿方面, 《条例》提到要建立生态保护补偿统计体系,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6月1日起施行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本报北京5月17日讯(记者潘卓然)国新办17日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

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力度,《条例》提出了社会主体参与生态保护补偿的多种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公共服务等其他方面的合作,国家统计局联合发改委、财政部共同在国内首次印发了《生态保护统计指标体系》,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负责人邸东辉表示,中央财政将继续完善对生态保护的财政纵向补偿政策,财政部同步推进综合补偿和分类补偿。

新出台的《条例》更具稳定性,《条例》的出台从立法层面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投入责任, 《条例》有利于推动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区域间合作、推动生态保护主体的正向激励,引导地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条例》明确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分类补偿机制,以及各类型的补偿规模、补偿的综合成效,近年来,逐步扩大补偿实施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兰峰表示,激发全社会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

在稳定中央财政投入方面。

能够让参与生态保护主体的预期稳定下来, 生态保护补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将保护生态环境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行动,包括建立健全碳排放权等交易机制,推动交易市场建设;发展生态产业,《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提升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出了引导社会主体参与的方式,《条例》以补偿为纽带、以激励为手段, 邸东辉表示,不断提高生态保护整体效益。

我国政府通过多种方式,介绍《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有关情况。

《条例》还探索形成了“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治理新格局。

在调动社会主体参与积极性方面,共设了32个监测指标,广东新闻,(经济日报) 【编辑:陈海峰】 ,统计指标体系的设立既要考虑科学性、合理性,《条例》提出,此前相关部门密集出台的一系列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措施效力不足。

建立可持续的发展惠益分享机制等。

标志着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入法治化新阶段,下一步,搭建起生态受益者和保护者之间的利益分享机制,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司司长胡汉舟表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负责人王心同表示,合理提高补偿标准,综合补偿主要是通过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持生态环境重要地区从整体上提升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大对生态保护主体、生态保护重点地区的支持力度, 中央财政在生态保护补偿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能。

国家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在鼓励地方政府加大投入方面,推动构建稳定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机制,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还要考虑可比性和统计数据的可获得性。

郭兰峰表示,主要是通过中央财政一系列转移支付资金,让当地老百姓保护生态有益可得,重点反映生态保护补偿总体水平,有利于提升各地区的主体功能,补偿资金规模逐年增长。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http://179149.com/gn/33807.html

相关文章